7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介绍了决定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与天津、河北推动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取得新进展,同时也指出了仍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告建议,以制度协同为保障,以产业协作为重点,在提升京津冀创新动能上主动作为。
设立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和科技创新协同专项
报告介绍,京津冀区域协作格局正在成型。贯彻《决定》第四、五、十一条规定,构建“一核两翼”空间布局,支持雄安新区创新发展,唱好京津“双城记”,促进与河北建立紧密的分工协作和产业配套格局。
雄安新区方面,中国星网迁驻,北京交大等4所高校和北大人民医院建设提速,中国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创新联盟成立,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入驻企业199家,2024年营收超50亿元。
京津双城方面,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集聚企业5800家,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注册企业1870家,天开高教科创园与北京创新资源对接紧密。京冀联动方面,通州区与北三县优化一体化招商,推动教育、医疗等优质资源延伸布局;优化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的体制机制;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入驻企业269家。
产业链创新链逐步完善。设立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和科技创新协同专项,2023-2024年资助227项基础研究合作项目;共建4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和2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此外,创新生态保障不断增强。组建25个高校联盟,开展合作项目1743项,成立京津冀技工教育联盟、京津冀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区,落实职称互认协议,年服务津冀人才约1000人次。新版京津冀“一网通办”服务专区上线事项417项,移动端接入事项90项,试点开展“同城化”登记。
推行京津冀人才绿卡制度,建设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
报告也指出,根据《决定》规定内容和检查发现,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如跨区域利益协同存在短板,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尚待贯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创新生态环境有待保障等。
报告提出,锚定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目标,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原则,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制度协同为保障,以产业协作为重点,在提升京津冀创新动能上主动作为,发挥好压力测试和试点突破作用,脚踏实地扎实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形成协同发展更大合力。
在创新跨区域利益共享机制方面,报告建议,推动政策跨领域适用,争取国家支持,进一步协调落实企业实体在津冀的研发平台享受属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在优化要素自由流动生态方面,报告建议,推行京津冀人才绿卡制度,建设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提升人才流动便利性。完善跨区域政务服务协同机制,扩大“同事同标”事项,推动实现高频事项“一网通办”全覆盖。深化监管执法协同,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标准对接,减少重复执法,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完善跨区域政策集成与解读,开发政策数据智能匹配功能,通过企业服务平台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发展跨区域科技担保体系,引导创投机构向津冀布局,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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